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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12 14: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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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行为,依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夏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地方储备粮管理、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随机抽查,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粮食流通领域监管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落实监管责任。

二、执法主体。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委安全仓储和执法监督处、粮食和物资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体系。

三、抽查对象。

“粮食行业双随机应用平台”经营者名录库涵盖的所有粮食企业。

四、时间安排和重点抽查内容。

1、6月至9月:夏粮收购督查、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巡察、市级储备粮油轮换专项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检查;

2、7月至12月: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市级抽查、对方储备粮行政检查、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督查;

3、11月至2022年3月:秋粮收购情况随机抽查。

五、抽查方式。

1.通过“粮食行业双随机应用平台”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每次不少于两人);

2.对抽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核查,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抽查对象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抽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自完成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唐山网站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4.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现场检查记录、证据材料等相关资料归档并妥善保管。

六、工作要求。

1、抽查工作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实施检查;除国务院、国家粮食局、省政府有专门要求,以及因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检查发现或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等原因,对检查对象实施的检查外,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随机抽查。

2、抽查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3、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出具执法证件,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