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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冀北地区非统调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5 1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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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国网唐山供电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冀北地区非统调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冀发改电力〔2021〕1751号)转发给你们。按照省通知要求,请电网公司、各相关发电企业按照年度优先发电量计划签订购电合同;请相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协助做好各相关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的落实。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冀北地区非统调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做好冀北地区电网电力供需平衡工作,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在征求发供电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对2021年冀北地区新投运非统调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见附件)进行测算,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电网公司按照年度优先发电量计划同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电力调度按照优先发电量计划,综合考虑用电负荷需求、发电设备检修及环保升级改造、电网运行方式和安全约束等因素,编制月度调度计划及日发电计划(曲线)。

二、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协助做好各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的落实,对承担民生供热任务的机组,要加强协调调度,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合力保证民生供热可靠供应。 

附件:

冀发改电力〔2021〕1751号附件.xlsx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