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国网唐山供电公司: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改电力〔2022〕4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省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请国网唐山供电公司做好我市2022年“有序用电”方案的完善调整工作,报我委备案。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为有效应对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保障我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供用电秩序平稳,我委组织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结合2022年度电力供需形势预测,编制了《2022年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案》,方案已报省政府备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