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级粮食行政检查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市级粮食行政监督检查
二、事项类别
行政检查
三、实施主体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适用范围
唐山市市级粮食库存、夏粮秋粮收购、储备粮承储企业
五、检查流程
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派出检查人员(2 名以上)、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针对检查结果提出意见建议、检查 资料归档。
六、咨询电话
0315-5018981
七、监督投诉电话
0315-282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