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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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政检查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6-22 15:09:30

对市级粮食行政检查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市级粮食行政监督检查


二、事项类别


行政检查


三、实施主体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适用范围


唐山市市级粮食库存、夏粮秋粮收购、储备粮承储企业


五、检查流程


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派出检查人员(2 名以上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针对检查结果提出意见建议、检查 资料归档。

六、咨询电话


0315-5018981


七、监督投诉电话


0315-282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