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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3-09 15:25: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市双随机办关于印发《2022年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双随机办〔2022〕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升级改造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一单两库”等建设,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确保抽查顺利进行。

(二)以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为目标,不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努力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三)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深入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意见(2021)》、《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办法》,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四)以抽查结果运用和共治共享为导向,确保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后续监管和处理到位,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平台。依托改造升级后的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依据对应的上级部门、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及时对涉及本单位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抽查事项清单,为开展随机抽查打好基础。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大力推进联合抽查。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本部门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必须纳入2022年度抽查计划实现全覆盖。要将近年来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成果固化为制度体制,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常态化提供制度保障。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将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与随机抽查机制有机结合,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智慧监管的结合。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组织学习宣传《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大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完善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抓好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又要重点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满足联合抽查工件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执法处室要站在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做好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的工作效能。探索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中的问题发现率,体现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不断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以查促问题发现、以查促整改落实。重点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纸上填报、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相关处室,要认真执行信息月报制度,按时按要求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自本方案印发后,每月20日前上报月报表,4月5日、7月1日、10月6日、12月20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报送体制改革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