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双随机办〔2024〕3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监管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制度规范,在发展改革系统市场监管领域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本部门主管行业、主管领域内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实现双随机抽查全覆盖,联合抽查常态化。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使用监管平台。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运用省级部门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本部门监察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通过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责任处室:营商环境建设处(法规处)、各执法职能处室、委属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二)扩大跨部门联合抽查覆盖范围。在唐山市“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以全省“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导,结合我委监管工作实际,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在随机抽查事项中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我委今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40%,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不低于25%,切实压缩涉企检查次数,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责任处室:营商环境建设处(法规处)、各执法职能处室、委属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的深度融合,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提升对本处室(单位)监管领域内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发现能力,有针对性实施定向抽查,消除风险隐患,守住安全底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智慧监管的结合。(责任单位:各执法职能处室、委属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规范实施抽查检查。各执法处室(单位)要按照本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方式可按照抽查工作计划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调整年度抽查计划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部门:各执法职能处室、委属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执法处室(单位)要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市发改委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开”专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具体负责的处室、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后续监管衔接、线索转办、移送等工作。(责任部门:各执法职能处室、委属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服务式”监管,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其对监管部门工作的理解配合,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提高社会共治水平。营商环境建设处(法规处)要会同各执法处室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执法能力。〔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法规处)、各执法职能处室、委属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执法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相关随机抽查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执法处室(单位)要切实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主体责任,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坚决杜绝检查走过场、纸上填报、结果录入错误等不认真履行检查职责现象的发生。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应严守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证检查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执法处室(单位)要按照抽查计划(附件1、2)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抽查任务按期完成。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复查,以查促发现问题、以查促整改落实。各有关处室(单位)抽查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报委营商环境建设处(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