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电力管理部门)、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2021年3月2 日至4月2日开展“人人护航冀电、璀璨建党百年”宣传月活动。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人人护航冀电、璀璨建党百年”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的通知》(冀发改电力〔2021〕2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县(市)区发改局(电力管理部门)、唐山供电公司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编制专项方案,加强组织部署,认真研究部署当前和下阶段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要与疫情防控、线路保护区“三违”治理、输变配电设备运维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广泛宣传,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发改局(电力管理部门)、唐山供电公司要密切配合,创新模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手机和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模式,曝光典型案例,大力开展乡镇、农村护电宣传,使宣传工作进县(市)区、进乡镇街道、进村、进社区、进事业单位、进家庭、进学校、进收购站点,增强群众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活动效果。
三、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在宣传月活动中要坚持以“人人护航冀电、璀璨建党百年”为主题,重点加强对疫情保障重要客户供电设备的巡视检查,组织完成线路通道隐患排查,对临近大棚、施工点、苗圃、鱼塘、垃圾站点、彩钢板临建等线路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建立联系机制,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护电宣传,落实宣传成效,发现违章植树、违章建筑和违章作业行为要及时制止。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发改局(电力管理部门)、唐山供电公司要认真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对宣传有效、整改到位的县(市)区进行推广宣传;对本次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查漏补缺,及时加以整改。请各县(市)区发改局、唐山供电公司在活动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将各县(市)区的宣传情况进行总结并书面报我委(运行处)。
五、做好保电值班及应急值守。保电期间,各县(市)区发改局、唐山供电公司开展24小时保电值班,遇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稳妥予以处置;“两会”召开期间每日14时前,向我委报送保电信息报告。
联系电话:2821650
电子邮箱:fgwyx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人人护航冀电、璀璨建党百年”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的通知(冀发改电力[2021]212号).pdf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