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唐山市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
的通知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唐山海关、京唐港海关、曹妃甸海关、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海航局、唐山海事局、曹妃甸海事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供销总社: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冀发改环资〔2021〕387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唐发改环资〔2020〕365号)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等工作研究制定了《唐山市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