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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海港经济开发区供水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31 16: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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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供水价格调整的函》(海管函〔2021〕3号)收悉,鉴于供水价格调整履行了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经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供水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2.00元,趸售用水每立方米1.70元,其他用水每立方米4.10元,船舶用水每立方米8.00元,特种用水每立方米16.00元。

二、居民生活用水继续实行阶梯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调整后,按照省定一、二、三阶梯水价级差1:1.5:3相应提高二、三档阶梯水价。二、三档阶梯水价分别为每立方米3.00元和6.00元。

三、对困难群众实行优惠政策

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等困难群众,第一阶梯水价仍执行现行优惠价格每立方米1.20元,第二、三阶梯水价执行一般居民用户原基本水价,每立方米1.70元。

四、执行居民生活水价的学校、居委会等其他单位用水价格

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学校、居委会等其他单位用水,在调后居民生活用水基本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每立方米2.20元。

五、执行范围

唐山海港开发区供水工程管理中心和唐山海港浩源供水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所有用水户。

六、其他规定

本通知未尽事宜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七、执行时间

从2021年6月1日用水量起执行。

八、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调整供水价格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具体实施中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