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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南区天华等燃气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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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天华等燃气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制定的请示》收悉,请审核研究,你区唐山天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区天达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你区城区执行同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价格

居民用气每立方米2.76元,非居民用气每立方米3.40元。执行居民价格的学校等非居民用气每立方米2.87元。农村“煤改气”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价格。

二、非居民用气阶梯价格

非居民用气(不含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阶梯气价基础价格按照《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非居民天然气阶梯气价的通知》(唐发改价格〔2017〕461号)执行,并随最高限价(第一档价格)的变化相应调整阶梯价格。供用气双方可以根据供气条件和市场情况在上述价格基础上适当下浮。

三、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用气,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气,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气,养老家庭服务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