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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汉沽管理区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 09: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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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征收城镇污水处理费的请示”收悉,经成本监审和召开座谈会等相关程序,现将你区污水处理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收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85元,非居民用水每立方米1.35元,按100%用水量征收。

二、征收范围

凡在汉沽管理区内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污水处理费。

三、执行时间

从2021年12月1日用水量开始执行。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