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度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经济人士评比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现将通过初审的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经济人士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27日至3月3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市发改委产业科。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315-2802875
地址:西山道3号
附件:1.通过初审的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名单
2.通过初审的河北省优秀民营经济人士名单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