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唐山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办法》,确定王新、宴希会、田明晖等57名同志担任首届唐山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聘期2年(2022年4月24日聘期开始,2024年4月23日聘期届满),期满自然解聘。现将名单通告如下:
一、人大代表(10名)
宴希会 田明晖 袁丽伟 张 旭 陈凤武 张书军 邱 凯 徐建民 赵冬莲 于海川
二、政协委员代表(10名)
王 硕 于志韬 王 新 齐丽丽 郑德成 徐 虹 韩雨默 熊国辉 张志海 苑爱华
三、法律从业人员代表(10名)
安 京 张 磊 张迎红 何 鑫 季宝松 孙浙江 李子辉 刘 辉 许俊楠 许晓红
四、市场主体代表(27名)
李茂华 王守则 付连江 李国杰 董 瑶 李易轩 孙爱民 户 健 张林静 解艳秋 白秀花 徐长艳 张晓刚 李建东
王子东 王永岭 潘长富 李文军 刘小溪 裴正春 张玉玲 张宝龙 杨 满 曹 军 葛昌秋 王志成 杨福占
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