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工矿区,是指长期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矿工及其家属为居民主体,远离市、县主城区,经济社会功能相对独立的生产生活区,包括部分市辖区、开发区和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等。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设有或曾设有原省属以上国有大中型矿山企业;
(二)资源开发历史较长,历史贡献较大;
(三)远离市、县主城区,经济社会功能相对独立;
(四)矿工及家属占城镇常住人口比重在30%以上;
(五)资源型产业从业人员占当地工业从业人员比重在10%以上;
(六)转型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比较突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亟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