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多家企业共同进行境外投资项目 |
留言日期 | 2021年5月6日 |
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如果多家企业共同进行境外投资项目该如何进核准、备案? |
答复时间 | 2021年5月6日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第十六条规定:两个以上投资主体共同开展的项目,应当由投资额较大一方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提出核准、备案申请。如各方投资额相等,应当协商一致后由其中一方提出核准、备案申请。具体备案手续可查询国家发改委网站(www.ndrc.gov.cn)公告栏,也可电话咨询我处:0315-2855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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