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征收城镇污水处理费的请示”收悉,经成本监审和召开座谈会等相关程序,现将你区污水处理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收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85元,非居民用水每立方米1.35元,按100%用水量征收。
二、征收范围
凡在汉沽管理区内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污水处理费。
三、执行时间
从2021年12月1日用水量开始执行。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812874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06024071号-2
网站标识码:130200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