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3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7元。
各地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小麦稳产提质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的通知.pdf
主办单位: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812874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06024071号-2
网站标识码:130200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