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唐山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统筹环保及产业扶持政策,助推我市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案收悉,感谢对我市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提升顶层设计,助推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规划引领。2020年9月,我们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分析研究唐山市钢铁产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制定了《唐山市精品钢铁产业发展三年工作方案》、《唐山市精品钢铁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提出了未来三年中精品钢铁产业的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专项支持政策。同时,我们委托了行业权威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善唐山市精品钢铁产业转型发展规划,为推进我市钢铁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基本遵循。
二是全力推动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唐山市临海优势,加快建设沿海钢铁基地,重点规划建设沿海、迁安、滦州、遵化(迁西)四个片区,在乐亭、海港打造滨海钢铁特色小镇。按照“降总量、优布局、提品质、延链条、治污染”的思路,着力推进装备大型化、制造智能化、产品优质化和生产清洁化,不断提升研发能力,拓展延伸产业链条,推进我市由钢铁冶炼大市向钢铁产业强市转变。
三是深入开展逐月自查。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市成立了“八个发展”工作专班,其中,“向海发展”和“绿色发展”分别将钢铁企业向沿海搬迁工作和钢铁去产能工作列入发展工作任务目标,每月上报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开展自查,有序促进了唐山市钢铁产业进一步向沿海聚集,有力助推了钢铁去产能工作进一步落实。
二、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我市始终将节能削煤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以此倒逼全市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狠抓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按照国家发改委《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要求,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公布我市纳入国家“百家”、“千家”、“万家”企业名单,同时合理分解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强度目标,并实施年度和“十三五”累计进度评价考核,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开展重点企业节能监察。按照省统一部署,对全市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专项节能监察,核定能耗数据,依法查处和纠正企业违法用能行为,为实施阶梯电价政策提供依据。组织重点用能单位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进行审查。深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和煤炭替代方案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三是强化政策机制节能。严格落实省发改委《关于对新上高耗能项目实行能耗特别控制措施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18〕419号)要求,对新上高耗能行业项目新增能耗量按1:1比例替代置换,推动能耗总量实现负增长。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烧碱等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置生产用电,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超过能耗、煤耗控制目标的,提高加价标准。按照《有序用电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2019年河北省有序用电方案》,重点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超额定标准用能、未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等问题的企业,坚决处理到位,并跟踪督导整改落实情况,必须达到预期整改效果。综上,倒逼工业企业通过技术挖潜、改造升级实现节能削煤降耗。
贵单位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主办单位: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812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