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市民政局:
九三学社唐山市委《关于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我委提如下会办意见: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2016年,唐山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唐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指导价标准依据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划分为七个等级,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在0.3~3.00元/平方米·月之间,具体到不同住宅区的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定服务合同约定。
要解决目前个别小区存在的物业收费难的问题,需要继续落实国家收费管理政策,不断规范企业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引导业主增强缴费意识,共同推动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
主办单位: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812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