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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2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6 10:42     来源: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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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侨联: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我市氢能源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唐山市氢能发展情况

一是加氢站情况。目前,全市已建成加氢站4座(迁安2座、滦州1座、海港1座),到年底全市将要新建成加氢站12座。二是制氢厂情况。目前已建成制氢厂2座(中溶科技,产能7000吨/年;九江煤炭储运公司,产能2000吨/年);在建制氢厂1座(海港河钢佳华项目,预计2023年底竣工,能力7200吨/年);筹建制氢厂1座(滦州美锦焦炉煤气制氢,能力3000吨/年),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三是产业链情况。目前,北汽福田(曹妃甸区)基地年产10000辆新能源汽车项目一期已投入使用。燕钢氢能产业园燃料电池项目正在小试生产线,主体生产线完成85%,9月底具备调试条件,年产可达300台。亿华通高新区工厂设备调试完毕,预计7月底投产。

二、唐山市氢能产业技术升级情况

一、组织开展氢能领域应用场景情况调研。针对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用氢等领域的相关企业,组织开展氢能领域应用场景情况调研。二、大力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2022年底,我市全年新培育认定高企612家,新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44家。三、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唐山市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唐发〔2019〕15 号)文件精神,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自主权。对于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项目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允许合同双方自主约定成果归属和使用、收益分配等事项;合同未约定的,职务科技成果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处置,允许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支持优秀科技成果转化,设立了唐山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吸纳引进重大技术成果,支持企业承接重大创新项目,转化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成果,对企业从国务院及各部委直属的科研院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引进技术,按合同当年实际支付技术交易费用的5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唐山市氢能产业财政补贴情况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以我市成功入选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城市为契机,市财政局协同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印发了《关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氢能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支持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氢能产业发展。用足用好环渤海、凤凰英才3.0等市级支持政策,对科技平台、人才培育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氢能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与推进举措。

一是加强氢能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加氢站建设规划,推动加氢站与制氢工厂建设,提高唐山市氢能供给能力。二是加快氢能产业技术升级。继续在培育后备高新技术企业上发力,大力引导优质创新资源和先进生产要素向科技型企业集聚,特别是数字企业,打造重点数字经济高地。三是加大才支持力度。推动我市氢能高质量发展。

贵单位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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