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芳委员:
您提出的“推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推动科学发展
坚持儿童事业规划先行,在我市的《“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强儿童保护”工作。深入实施唐山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坚持男女平等、儿童优先,严厉打击拐卖、家庭暴力、性侵未成年人、遗弃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改善儿童成长环境,提升儿童卫生保健和福利水平,消除对女童的歧视,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残儿童、艾滋病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唐山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2022年1月30日,我委及市妇联等21家市直单位联合印发了《唐山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提出要建立完善唐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妇联,统筹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二、严格落实政策,争取资金支持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社会事业保障能力和水平。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婴幼儿托育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不断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让更多的儿童享有更加公平、公正的优质教育资源。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唐山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有关要求,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实施主体责任,推动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办单位: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812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