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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31 15:43     来源: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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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常态机制共同推进供电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真落地’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发改委职责部分答复如下:

2023年11月18日,经市政府同意,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唐山市供气供热接入工程延伸投资界面及主管网建设费出资实施细则>等三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唐发改价格〔2023〕276号),出台了《唐山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细则》明确了电力接入工程分担界面、资金管理、实施流程、建设标准、资产处置及运维养护、特殊项目处理原则等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上述《实施细则》,2024年4月23日,唐山市发改委主持召开了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延伸投资政策落地工作推进会。参加会议的有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唐山供电公司市场拓展中有关同志。

会议听取了唐山供电公司关于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延伸投资政策职责分工建议的汇报,市资规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等单位,就延伸投资政策落地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市资规局指出,关于城镇开发边界有关事项,建议供电公司向市资规局申请提供。关于土储项目界定有关事项,对完成供应的项目,已不再属于储备土地范畴,资金无法列入土地开发成本;未供应的储备土地项目,可按照唐发改价格〔2023〕276号文件执行。

市发改委建议:鉴于此事涉及资规局多个处室,有的相关处室没有参加此次会议,建议涉及具体问题时,供电公司可与资规局办公室对接,由资规局办公室协调相关处室共同研究解决。

市住建局指出,住建局不能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建议通过代建等方式实施。

市财政局指出,目前电力外网接入工程拨款形式分为三种,一是与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的供电线路的土建工程,按照市政府与供电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由项目所属同级财政投资建设,电气工程由供电部门投资建设;二是计划出让的土储项目,土地出让前“三通一平”等配套资金,可计入土地开发成本;三是已经出让的非土储项目,主管网至项目红线部分电力接入土建工程由项目所在地属地政府承担投资建设,电气工程由供电公司承担投资建设。

市城管局指出,一是建议由属地政府设立项目跑办单位,负责推动项目落地;二是由于项目土建部分供电企业无法立项,建议采取供电企业代开发模式。

会议强调,要借鉴迁安市典型经验,由属地政府确定牵头部门,协同投资方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具体流程实施细节并推进实施。属地政府可酌情为投资方提供红利政策。

会后,市发改委制作了《唐山市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延伸投资政策落地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并分送各参会单位,通过此次会议,有力地推动了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延伸投资政策落地。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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