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双代’用电用气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发改委职责部分答复如下:
从2017年开始,我市开始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截至目前共发展“气代煤”用户1130993户,“电代煤”用户369701户,合计实施“双代”用户1500694户。“双代”工程的实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促进了空气质量的提升。
价格政策的优惠或减免权限在省以上,为减轻“双代”用户的负担,按照省发改委的政策规定,对“双代”用户给予了一定的价格优惠政策。
一是农村地区“气代煤”用户用气与城市居民执行同价,即每立方米3.13元,但不执行城市居民的阶梯气价。以市区为例:城市居民阶梯价格第一阶梯每立方米3.13元,第二阶梯每立方米3.35元,第三阶梯每立方米3.72元,用气量越大,用气价格越高。农村“煤改气”用户无论用多少天然气,都执行每立方米3.13元的基本价格。
二是农村地区“电代煤”用户采暖季电价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基本电价,不执行阶梯电价。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第一档不满1千伏用户电价每度0.52元,第二档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第三档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30元。即“电代煤”用户无论用电量多少,均执行居民生活第一档电价。与此同时,“电代煤”用户还可以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择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供暖期低电价的谷段时间延长2小时。进一步体现了对“煤改电”用户的照顾。
上述对农村地区“双代”用户实行的价格优惠政策,减轻了“双代”用户的用气用电负担。
在实行价格优惠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还实施了价格补贴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落实省发改委对“双代”用户的价格优惠政策,确实减轻“双代”用户的用气用电负担。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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