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10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启动2015/2016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资格补充评审工作。本次化肥淡储资格补充评审系对部分企业被终止承储资格及自动放弃的205.25万吨淡储任务重新进行承储资格的补充认定。按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和《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本次承储资格补充评审工作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有关招标公告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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