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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玉田县唐自头镇李家团城2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冀价管〔2016〕62号

发布时间:2016-04-19 09:15     来源: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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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玉田县唐自头镇李家团城2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唐山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玉田县唐自头镇李家团城2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唐价呈〔2016〕2号)收悉。鉴于该项目仅10兆瓦装机容量享受补贴,经研究决定,该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暂执行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567元。省电网公司按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0.10元省内补贴对20兆瓦全部电量进行结算,并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待其中10兆瓦装机容量列入省年度计划后再重新申报电价。

河北省物价局

2016年4月5日

抄送: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海泰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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