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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迁西4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冀价管(2016)117号

发布时间:2016-06-20 15:26     来源: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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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迁西4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唐山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迁西40兆瓦地面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唐价呈(2016)6号)收悉。鉴于该项目仅10兆瓦装机容量享受补贴,经研究,现对该项目上网电价批复如下:

2016年6月30日前全部投运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暂执行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6101元;2016年6月30日后全部投运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暂执行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5926元。省电网公司按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0.10元省内补贴对40兆瓦全部电量进行结算,并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待其中30兆瓦装机容量列入省年度计划后再重新申报电价。

河北省物价局

2016年6月14日

抄送: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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