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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招标投标行政执法情况

发布时间:2017-01-13 10:31     来源:稽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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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立足全局、依法稽察、查防结合、以查促建”的总体工作方针,结合全省开展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稽察处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了招标投标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一是落实“双随机”机制,隔绝“人情面子”。安排执法检查工作的不参与检查,执法人员随机组合,事先不清楚检查对象是谁。通过这一方法,有效隔绝了人情面子,全年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各类问题102个,其中不乏规避招标、串通投标等深层次问题。二是聘用“专业化”队伍,避免“误判漏判”。招标投标过程中,涉及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计量支付等诸多专用领域,为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我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了专业招标咨询机构为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遇疑难问题、共性问题,采取集中会商、专家咨询等方式协调解决,有效避免了错判漏判,全年招标投标执法工作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三是执法检查“全覆盖”堵住“漏网之鱼”。按照“一问责八清理”的工作要求,全年开展的3轮监督检查,覆盖到了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和市直有关部门,累计抽查项目96个,涉及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各领域,涵盖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设备安装等招标事项。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委加大查处力度,对涉嫌招标违法的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等5家企业的招标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截至年末已结案4起,累计罚款3082167元。在我们自身加大发现问题处置力度的同时,我们还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加大了存在问题的查处力度,我市曹妃甸区、丰南区、迁安市等地年内均依法、依规查处了一些招标投标违法案件,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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