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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发改委春节“十个严禁”

发布时间:2017-01-19 09:20     来源: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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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春节将至,按照市纪委和委领导要求,进一步强调以下纪律规矩,望机关全体同志务必严格遵守:

1、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特别是在办公区域及机关附近收送年货节礼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严禁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3、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

4、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参与赌博活动,规避组织监督。

5、严禁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6、严禁迟到、早退、空岗、串岗。因病因事请假的要严格请销假制度。

7、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网购、聊天、游戏、视频等。

8、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

9、严禁不按时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电话无人接听、值班人员脱岗。

10、严禁放松要求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按照市纪委要求,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党委将在此期间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监察室

机关党委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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