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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6 11:05     来源: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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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2017年1月-2017年2月,重点利用春节、元宵节等节日。

二、活动项目

1、进行“送烟=送危害”海报宣传活动

2、进行“送烟=送危害”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3、参与控烟办新媒体互动游戏

三、宣传渠道及平台

(1)通过门户网站展播“送烟=送危害”的公益广告片、发布宣传海报。

(2)通过新媒体平台,特别是我委精神文明建设微信群、微信公共号等平台,对“送烟=送危害”的理念进行传播,进行游戏推广、发布相关科普知识等活动。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委人员控烟意识,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真正从自我做起,将“送烟=送危害”落到实处。

 

 

唐山市发改委机关工委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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