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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9 15:38     来源: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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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发改局、卫生计生局:

现将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二类疫苗储存、运输费为15元/支,应严格依据配送数量按标准在疫苗价格外收取,不得合并计价。

抄送: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市政府办公厅,市直有关部门。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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