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发改局:
省发改委于本月14日召开了全省项目稽察监管信息系统培训会议。会上下达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项目稽察监管信息系统>使用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冀发改稽察[2018]483号,以下简称《办法》),并邀请有关专家系统讲解了河北省项目稽察监管信息系统的填报和使用方法,我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发改局均派出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按照省发改委稽察处在培训会议上提出的要求,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发改局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2017年的项目填报完成,2018年的项目按照《办法》要求的时限填报。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项目稽察监管信息系统》使用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冀发改稽察[2018]483号)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812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