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下达天津市在河北省境内实施引滦水源保护工程2014年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发改区域[2018]710号),确定遵化市沙河傍水村农村点源污染治理工程等6个项目获得天津市在河北省境内实施引滦水源保护工程2014年项目专项资金,总投资15834.97万元,共计安排专项资金2020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与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沟通,争取资金尽快到位,助推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主办单位: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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