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9〕3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我省各地积极开展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完善国有景区价格形成机制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地切不可有放松懈怠、等待观望思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把降低景区门票价格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部署,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
各地要在认真总结2018年景区降价工作经验基础上,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全面开展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价格评估工作。2019年11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实行政府定价的4A级景区门票成本监审调查、价格评估调整工作。二是推进景区降价力度。各地要以“五一”、暑期、“十一”等游客集中时间段为重要节点,再降低一批知名度高、客流量大、高定价大折扣的景区门票价格。同时重点开展交通车、缆车、游船、停车等服务价格监管,降低偏高收费。三是严格控制景区门票价格调整。2019年,除新建景区外,省内原有景区门票价格水平保持相对稳定,提高景区门票价格的事项暂不安排。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请各地于每月3日前,将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统计表附后)。我委将按季通报各地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要积极宣传降低景区门票价格工作成效,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812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