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原省物价局《河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冀价管规〔2018〕38号)精神,在履行成本监审等法定程序后,经市政府15届25次常务会议批准,决定降低你公司管道天然气综合配气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由每立方米0.25元降低为0.23元。
二、按照《河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配气价格将根据成本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3年校核一次。配气管网投资、配送气量、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校核。
从2019年8月1日用气量开始执行。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0日
抄送:市住建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发改局,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812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