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发改局,委内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结合我委职责分工,制定出台《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工作措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主办单位: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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