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相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3 14:49     来源: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打印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发展改革局,冀北电力唐山供电公司: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相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0〕9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相关事项的通知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网站地图